市民徐女士年前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的装修协议,自装修完成后厨房下水管3次出现故障,但因她没有安装水管的发票和保修卡,每次维修都按规定向该公司售后服务部门支付100元上门维修费。 据了解,包工包料指由装饰公司负责采购装修所需的材料及设备,并负责施工及安装。发票是一种产品销售的法律凭证,产品保修卡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服务承诺。徐女士如持有产品的发票及保修卡,就可以依据保修条款要求装修公司提供维修服务。因此消费者在装修时,应主动向装修公司索要装修材料发票及保修卡,并妥善保存。律师提示,依据装修合同,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保修责任。 昨天,徐女士家的下水管再次出了故障,她又得先付100元上门维修费。于是致电记者,想给正在装修的读者提个醒。 2005年11月,徐女士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包工包料的房屋装修协议,她在协议中与对方约定,对方购买××牌水管并负责她家的安装,人工费用和买材料费用一起计入装修费。当年12月底装修完成,装修公司给徐女士开具了一张注明装修费的发票。 今年3月份以来,徐女士家厨房下水管的一个连接处漏水,她赶忙拨打了该水管品牌的售后服务电话,当维修人员就来到她家并向徐女士索要保修卡和发票时,她才想起装修公司并没有将水管发票及保修卡交给她。令人头痛的是当徐女士致电装修公司时却无奈得知该公司已经搬家。无奈,陈女士只好付了100元上门维修费。5月份同样的状况再次发生。 据该水管维修人员透露,该品牌水管的故障率较低,徐女士家是南京地区为数不多的几家水管维修频率较高的住户之一。“实际上保修期为10年,您找到发票和保修卡,我们就可以上门免费维修了。”徐女士说,且不论水管出现的故障是不是由装修公司引起的,现在她只求尽快找到当初承担她家装修的负责人,索回水管发票和保修卡。 其实,徐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,记者在走访中就曾多次发现,许多装修公司由于没将装修材料发票和保修卡提供给消费者,造成售后维修服务的诸多不便。 律师认为,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一般会载明保修的内容和期限,根据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,以下简称“110号令”)的规定:工程完工后,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,通过验收后,装修公司出具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》。保修期一般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,法定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,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所以,如果徐女士的装修工程还处于保修期内,她可直接要求装修公司承担保修责任,如果该公司不履行保修义务,其自行维修支出的费用可要求该公司承担。 [1] [2] 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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